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时间:2022-07-15 10:00:00
来源: 明光市检察院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和社会化建设,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6月29日,明光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明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共18条,围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沟通协作、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治理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组织保障等内容,分别作出了细化规定。

  该《决定》是滁州市首例县级人大出台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发展的决定。《决定》健全完善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全面加强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为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决定》体现了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司法理念。注重贯彻“双向保护”原则,坚持依法惩戒、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坚持效果导向,宽严相济,做到了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决定》准确把握了未成年人司法规律。坚持全面保护、综合保护,将未成年人保护触角从刑事延伸至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方面,完善了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长效机制;又协调了政府相关部门、社会服务组织等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体现了司法的归司法,社会的归社会,最大限度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决定》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聚焦性侵未成年人等未成年人保护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深度延伸。要求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入职查询制度、法治副校长制度的落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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