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开展2021年“诚信之星”评选活动

时间:2021-05-21 00:00:00
来源: 明光文明网

  为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提高全社会信用水平,兹定于2021年5月19日-2021年5月29日开展明光市“诚信之星”评选活动,请各单位对照评选活动方案及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此次活动,择优推荐参评对象。现将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市形成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诚信、讲信义的良好风尚。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市文明办、市信用办

  协办单位:市融媒体中心

  三、活动主题

  以“创文明城市,建诚信明光”为主题,重点宣扬“诚实守信”的理念,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诚信社会环境。

  四、评选标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从事诚信相关活动,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一)诚信人物评选材料

  1.诚信人物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事迹材料。申报个人要对其典型事迹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1500字以内),及若干事迹照片。

  4.其它资料。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诚信群体评选材料

  1.诚信群体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提供群体从事诚信相关活动的情况说明及全体成员身份证扫描件。

  3.申报诚信群体要对群体开展诚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做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及若干事迹照片。

  4.其它资料。各级机构的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五、评选过程

  1.活动宣传(2021年5月19日-5月29日)。在“信用明光”、明光发布等媒体发布“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公告,各市直相关单位组织本行业领域宣传推荐活动,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率,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

  2.案例评选(2021年5月30日-2021年6月5日)。由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选,产生诚信群体10个、诚信人物10名。

  3.发布结果(2021年6月7日)。在明光文明网、明光发布、“信用明光”网站等公示结果。

  4.宣传推广。召开明光市诚信群体、诚信人物推荐评选表彰大会,对诚信群体、诚信人物颁发奖牌、证书;分期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获得荣誉的群体、人物,向社会展示诚信形象,形成“以诚实守信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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