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实践在明光】公证服务解难题 便民利民暖人心

时间:2020-04-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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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光市公证处服务为民,近日与相关部门多次协调,为当事人办理继承权公证与声明书公证。

       居民夏某因病去世,留下父母妻儿。其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夏某名下有一辆轿车,系去世之前购买,现因车辆年检等事由,需要过户,4月13日夏某的妻子特来我处咨询如何处理。公证员在审查有关材料后告知夏某妻子需要办理继承公证,由于两个小孩未成年,只能继承不能放弃,同时夏某的父母亲可以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因此该车辆可以由夏某妻子和两个孩子共同继承或有两个孩子共同继承。但按照车辆管理规定车辆只能登记在一人名下,按照继承法规定两个小孩不能放弃继承,该车辆最少要登记两个人名字,因此两种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矛盾,当事人为此心急如焚。

       为方便当事人办理事宜,维护被监护人的利益。公证处与车管所多次沟通协调。最终通过为监护人办理声明书公证的方式将继承来的车辆登记在监护人名下,继承权公证书与声明书公证共同存于车管所,如该车辆需要办理买卖等过户手续时,需要监护人再次发表声明说明车辆买卖完全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或者承诺不会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方可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作者: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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