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2023年“文明创建决胜年”行动方案

时间:2023-02-14 16:15:00
来源: 市文明办

  2023年是我市争创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决胜之年。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建为民、惠民、靠民的工作理念和“决战决胜、首创必成”的必胜信念,全力实施基础设施提升、专项治理提质、创建对标达标、文明实践深化、创建机制优化等“五大工程”,补齐短板弱项,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以“全省领先、全国前列”的优异成绩,一举创成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全面完善城市功能

  1.居民小区提升。推进城区38个老旧小区(含独体楼、宿舍楼)、3个安置小区的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全面完善道路、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停车位等配套设施,解决群众所思所盼所想,方便群众日常生活。

  2.背街小巷提升。推进重点区域周边550条背街小巷改造提升,打造15条以上能够展示传统文化、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移风易俗、邻里和睦、诚信守信等主题的特色街巷。持续推进“巷长”推选活动,实行月度考评、季度表彰、动态调整,实现背街小巷常态化、精细化管理。

  3.市场提升。完成城东农贸市场、城北农贸市场、明东农贸市场建设和配套,并投入使用。加快瑶海农贸市场、花园菜场、徽商大市场、水果批发市场、万豪建材市场、星光商贸城、恒正商贸城及苏果超市、千家惠服饰卖场、润溪商贸综合体等改造提升。加强商贸系统物业管理,实行物业企业动态调整。

  4.公园提升。实施韩山公园、南湖公园提升工程,对原有路面、广场、亮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对绿化苗木进行补植补栽。完成九道湾公园水生态修复。

  5.公共卫生间提升。在嘉山大道、龙山路等城区主要道路增设5处公共卫生间,做到合理布局、规范建设,确保精准对标测评要求。实施公共卫生间改造工程,完成城区10处公共卫生间的改造提升工作。

  6.门头店招提升。加大门头店招整治力度,完成城区主次干道和二中路、王郢路等20余条背街小巷规范化升级改造,实现门头店招整齐划一、规格统一、色彩协调、简洁大方。

  7.公共停车场提升。加快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背街小巷空闲地新建8处便民停车场。对居民小区、宿舍楼、独体楼、背街小巷等公共闲置区域,做到停车线应划尽划,充分挖掘停车潜力。

  8.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加快女山路社区、黄郢社区、花园社区、龙山社区、市府社区办公用房改造提升。新建10处小区养老服务站,配套19处乡镇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全面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9.市政设施提升。对城区73条主次干道路面、排水管道、人行道板、窨井盖、雨水篦等损坏的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实施明珠苑广场、车站路、龙山路路面维修。加强城市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推进东涧湾大沟和撇洪大沟日常维护、新庄河水务设施维修。

  10.公共交通设施提升。实施汽车站候车室大楼外立面整治及卫生间改造提升。在主次干道分批次建设公交候车亭25个。完成3路公交车首末站选址搬迁。

  11.公益广告宣传提升。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公园广场、文明村镇等重点场所制作刊播一批具有明光特色的精品公益广告,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在重点区域、重要节点设计制作与周边景观相融合、与历史文化相承接的公益景观小品5处,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二)实施专项治理提质工程,全面推动精细管理

  1.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打造最干净城市”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市容秩序第三方服务质量,推进环卫保洁机械化、智能化、标准化。实施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深度清扫保洁,实现公共区域卫生无死角、城市家具无污渍、水体清澈无垃圾、道路保洁见本色、绿化绿地见景观。加快垃圾分类第二期试点工作。新建1处中型垃圾中转站。启用建筑装潢垃圾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处理中心。

  2.“牛皮癣”整治。开展主次干道、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专项治理。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在公共区域制作一批便民信息宣传栏。利用小广告追呼系统,加强对“牛皮癣”的打击力度。

  3.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推进文明经营户、文明街区等评选活动,打造一批“示范街”“示范店”。按照“疏堵结合、宣传教育、严管重罚”相结合的原则,严控马路市场和流动摊点,严厉打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

  4.餐饮油烟整治。加大餐饮业整治规范力度,督促餐饮企业、食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设备,并常态化开启、清洗。实施餐饮单位管理提升、改造提升,统一规范门面,改善店内环境,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多、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

  5.不文明养犬整治。开展文明养犬进小区、进公园、上街头等专题宣传,重点整治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宠物粪便、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等不文明养犬问题。启用犬只收容中心,加强对流浪犬的强制收容。

  6.违法建设整治。严格落实违建查处责任制,重点整治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等区域乱搭乱建,特别是对老旧小区违法建筑按照“先拆违、再改造”原则进行集中拆除,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7.强弱电线路整治。全域推进杆线整治,清除居民小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各类管线设置不规范、“蛛网”乱布等现象。实施二中路、广场路、人民路、韩山路等道路弱电下地。全面排查修复、整合、更新、美化弱电箱体,提升城市“颜值”。

  8.交通秩序整治。加强主次干道标志、标线、标牌、护栏日常维护,主要路口设置反向抓拍系统,增设交通安全执法教育站。常态开展文明礼仪培训、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管控力度,推进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三轮车乱穿行专项整治,全面规范快递、外卖、环卫等行业从业车辆及“网约车”。持续抓好非机动车上牌。每月开展不少于1期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强化主次干道、交通场站等重点区域秩序管理,大力整治违停拉客、散发广告、黑车营运现象。

  9.物业管理整治。推进“红色物业”提升行动,开展红色物业“星级评定”。督促公职人员带头维护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秩序及时足额缴纳物业费停车费,引导公职人员在小区管理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物业企业考核评比,加大对不合规物业企业清退力度,物业企业达标率达到95%以上,无物业小区物业管理覆盖面扩大至80%以上。推进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适时推进标准化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常态化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依法处置各种不文明行为。持续抓好业主委员会、楼道长等自治组织建设,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10.校园周边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出店经营、流动摊点、非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的整治,重点排查违规网吧、娱乐场所、影像制品、非法出版物等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问题,清除校园周边非法设立的歌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查处非法、违规、违禁出版物。持续开展“三无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切实保障未成年人食品安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取缔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11.镇村环境整治。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文明”的工作思路,持续推动文明村镇创建,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占比达到90%以上。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沿线道路、农贸市场、政府驻地等重点部位及周边达标。有效发挥“四会”组织作用,推进农村陋习专项整治,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三)实施创建对标达标工程,全面提高创建标准

  1.实地点位达标。精细化梳理27类实地考察场所基本信息,完善实地考察场所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组织常态化自查自纠,指导实地点位抓好综合提升。优化调整实地点位考核细则,实行每月一考核、每月一通报。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新打造一批示范点位。

  2.网上申报达标。围绕78项图片资料、106项说明报告、33项部门评价、88个重点节日,制定网上申报工作任务清单和重点节日提示单。精准对标测评要求,按季度开展专项考核、专题调度。实行网上申报月度业务交流,对41家网上申报牵头单位每月开展“一对一”业务辅导。

  3.问卷调查达标。建立健全入户问卷调查机制,细化片长单位、网格单位、职能部门、街道社区职责分工,全面压实街道社区属地责任,每月至少开展1次问卷调查模拟测评和专题调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加强薄弱项目和新增项目的宣传,增强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持续抓好问卷调查宣传发动,完善“联户共创”制度,发动群众参与创建,全力解决好、回应好群众关切,力争知晓率、满意度100%。

  (四)实施文明实践深化工程,全面提升市民素质

  1.深化价值引领。全面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宣讲,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和各类新社会组织、进网站。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开展《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宣传贯彻系列活动。

  2.深化志愿服务。结合文明实践网格资源,常态化开展“一月一集中,周五一小时”“文明实践日,快乐星期天”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完善“1+18+17+N”志愿服务队伍体系建设,每支队伍全年集中服务不少于12次。各所、站每月开展集中性活动不少于2场(次),基层群众参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的人数达到本地常住人口的15%,群众对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达到95%以上,有志愿服务时间记录的志愿者人数占注册志愿者总人数比例达60%以上。实施窗口服务提质,举办重点窗口单位职工文明优质服务技能竞赛活动。提升阵地资源综合使用效益,运营好明光文明实践综合体,提高文明实践中心和融媒体中心“建管用育融”水平,每年开展不低于50场活动。持续利用城乡公交、综治巡查车、文明创建宣传巡逻车等实践载体建好“流动的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构筑“全市覆盖、出户可及、群众便利”的文明实践“新矩阵”。新打造志愿服务主题公园1处。结合江淮分水岭风景道建设,在三界镇—石坝镇—自来桥镇等沿线相关节点打造文明实践点及志愿服务站点,弘扬志愿文化,构建特色志愿服务风景线。

  3.深化典型选树。深入开展“明光好人”“文明家庭”等评创活动,新评选“明光好人”50人以上、“文明家庭”30户以上,力争获评滁州市级以上先进典型20人以上。全面推进先进典型选树进网格、进小区活动,打造好人长廊、好人广场、好人大道各1处,进一步擦亮“好人明光”品牌。通过公益广告、专题展览、基层宣讲、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常态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原型创作情景剧、歌曲、诗歌等文艺作品,组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开展百场宣讲活动。探索“好人+文明实践”模式,发挥“好人帮帮团”志愿服务队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持续开展“身边好人话文明”活动,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文明明光代言。推动现有志愿服务品牌提档升级,持续开展“月评十佳”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五个10”评选(评选10名最美志愿者、10名最美志愿服务工作者、10个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村、10个最佳志愿服务项目、10个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团队)。

  4.深化诚信建设。探索推行具有明光特色的文明诚信公约,培育诚信建设品牌。围绕“3·15 ”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节点加强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等活动。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守信失信名单”管理,评选发布“诚信之星”。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入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部署,集中开展电信网络、金融、生态环境保护等10个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讲好“信用明光”故事。群众对诚信建设的满意度常态保持在90%以上。

  5.深化行为养成。坚持从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养犬、文明就餐、文明上网等方面加大正面引导力度,培育文明行为。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扩大《文明新风“明10条”》品牌效应,探索新风堂、家风馆建设,新打造5个移风易俗示范点。持续深化全民阅读、全民科普、全民普法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擦亮“把阵地建在庄上”文明实践品牌,推动151支文明新风管家志愿服务队,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弘扬文明新风。

  (五)实施创建机制优化工程,全面促进常态长效

  1.优化联系指导机制。完善市创城指挥部统一领导,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市创城办组织协调的工作机制。市创城指挥部政委、指挥长每月听取1次网格化管理片区和专项工作组汇报,掌握创建进度。联系网格化管理片区、专项工作组的市级领导每月开展1次专题调研、督导,解决创建中的突出问题。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每周深入联系网格、属地辖区推进创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2.优化网格管理机制。结合网格化管理需求,优化调整文明实践网格,完善片长单位、网格单位、街道社区、职能部门职责清单,实现全员下沉网格、资源汇聚网格、服务深入网格,推动联合管理、综合执法、志愿服务常态化。

  3.优化问题处置机制。实行重点难点问题台账管理,理顺部门创建职责分工,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次责任。有效发挥片区联合执法队、部门综合执法队、网格志愿服务队等队伍作用,形成“分工明确、协作密切、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联动机制。

  4.优化群众参与机制。积极探索事前问需、事中问计、事后问效的群众参与机制,建立市民群众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广泛听取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文明观察团”“数字城管”等队伍建设,组建街道社区文明创建宣传队伍,广泛发动社区组织、非公组织等参与文明创建,切实加大群众对创城工作的监督力度,实现常态化评价,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5.优化督查考评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文明村镇、实地点位、问卷调查“月考评”,网上申报“季考评”,考评结果定期通报、运用,对创建中不负责、不作为,创建工作考评排名靠后的,交办任务逾期不能整改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

  三、实施步骤

  “文明创建决胜年”行动从2023年1月开始,到2023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推进:

  1.启动实施阶段(2023年1月—2023年5月)。印发工作方案,确定文明创建重点项目和调度项目。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围绕“文明创建决胜年”重点任务,查找问题,明确责任,加强调度,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确保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市创城指挥部高位调度推进,市作风办、市创城办定期督查考核,及时交办工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迎评冲刺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0月)。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补缺补差,完善提高,打造亮点,以最佳状态迎接测评,确保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3.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全面盘点年度测评情况,持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推动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市级领导包保负责制和牵头单位负责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结合本行动方案,制定具体方案。所有工程类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如期建成,确保创城任务精准落实到位。

  (二)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媒体宣传“文明创建决胜年”各项举措。媒体开设《文明创建大家谈》《文明创建曝光台》等专栏,宣传报道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健全曝光机制,大力曝光各类不文明行为,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协调联动。坚持全员参与、协调联动,切实把各职能部门、志愿者、广大市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劳民伤财现象,持之以恒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强化督查问责。开展经常性、常态化检查督导,推动积极履职,严格兑现奖惩,对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及时发现、解决,真正形成顶真碰硬、真督实考的责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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